食品菌种名单征求意见稿发布
Richard 2021-10-3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管理,结合国际对菌种(菌株)分类和命名的调整,对两个名单进行了整理更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8 日。

10 月 28 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管理,结合国际对菌种(菌株)分类和命名的调整,对两个名单进行了整理更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8 日。

在此之前,原卫生部于 2010 年发布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简称《名单》),共有 21 个菌种。原卫生部于 2011 年发布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简称《婴幼儿名单》),包含 6 个菌株。名单以外的新菌种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执行。

此次更新主要内容包括,首先对陆续批准公告的 16 个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和7个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株增补进相应名单,对两个名单进行增补完善。

其次,由于某些微生物的分类学地位已经发生改变,本次对已经修改名称的菌重新进行中文翻译。同时,为了保证新旧菌种名单的衔接,在更新的名单中保留了原名单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便于菌种使用者和管理者查阅。

再者,鉴于菌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株的特异性,为了确保食用安全,对于国际科技界对菌分类到亚种或根据新的分类学规则变为亚种的菌种,名单中的表述具体到亚种。

本次名单更新主要依据是国际科学界在微生物分类学中的最新研究成果。在具体菌种的归属和表述上也参考了欧洲食品安全局、国际乳品联合会、加拿大、丹麦等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对拟更新菌种名单的分类和管理状况。

提出的拟更新名单公布稿有较好的国际法规衔接和一致性,便于产业发展。

参考资料:

http://www.cfsa.net.cn:8033/UpLoadFiles//news/upload/2021/2021-10/23c78b5e-5a92-43a5-927b-ef15ada6bda9.pdf

作者 | Ric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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